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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项目(自然科学领域)


花溪区科学技术局 | 待定
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从省(境)外全职引进到贵阳贵安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从事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研究的创新人才;从省内普通高校毕业且首次入职贵阳贵安相应单位的人才,达到人才项目认定条件的,可按程序申报,并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一)申报人应具备爱国奉献的高尚品德,坚持科学精神,
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申报时在筑工作时间未超过1年(2023年1月1日后引进)。
(二)符合2023年度贵州省“高校医院科研院所(自然科学领域)创新重点人才引进目录”所述领域(行业)、“企业科技创新重点人才引进目录”所述领域(行业)。
(三)用人单位也可根据实际需求引进重点人才引进目录之外的其他人才。
(四)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分为“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四个层次;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分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优秀人才”三个层次。(具体人才认定条件及入选人才支持政策见附件1)
(五)对引进到贵州工作的院士等顶尖人才,在住房保障、人才服务、团队支持、项目支持、岗位聘用等方面“一事一议”。
1.顶尖人才
研究方向处于国际前沿,学术成果处于国际一流水平,取得 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主要包括下列人才
(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人才培养计划杰出人才
(3)国家科技奖特等奖(排名第 1-3 名)或一等奖(排名第 1 名)获得者
(4)诺贝尔奖(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菲尔兹奖、沃 尔夫奖、图灵奖、拉斯克奖等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
2.领军人才
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研究方向处于国内前沿学术成果处于国内一流水平,具有成长为国家级(或世界级)杰 出人才的潜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 10 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项目)
①国家人才培养计划领军人才
②国家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不含青年项目入选者)。
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讲授
④科技部人才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⑤“神农英才计划”领军人才
⑥岐黄学者
⑦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A 类)入选者
(2)近 10 年内曾担任以下项目(课题)负责人或职务
①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防科技卓越青 年科学基金、贵州省财政拨款经费达 1000 万元及以上“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
②国家一级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 药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专科分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
③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或从事科研业务的副主任
④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全国专业学位研究 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带头人
⑤国家重点型号总设计师、副总设计师
⑥国(境)外世界排名前 100 大学教授〔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夸夸雷利?西蒙兹公司世界大学排名(QS 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世界大学排名(ARWU 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 排名)〕。
(3)近 10 年内曾获得以下荣誉、奖项、成果
①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②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
③国家科技奖特等奖(排名第 4-5 名)或一等奖(排名第 2
名)或二等奖(排名第 1 名)获得者
3.拔尖人才
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在自然科学领域崭露头角, 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具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发展潜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 10 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项目)
①国家人才培养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②国家人才引进计划青年人才
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获得者
④青年岐黄学者
⑤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B 类)终期评估获得“优秀”者
(2)近 10 年内曾担任以下项目(课题)负责人或职务
①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海外项目(海外优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贵州省财政拨款经费达 500 万元及以上“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
②教育部学科评估 B 类学科带头人或“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带头人
③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主任或副主任,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专科分会常委
④国(境)外世界排名 101-200 大学教授〔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夸夸雷利·西蒙兹公司世界大学排名(QS 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学世界大学排名(ARWU 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 排名)〕。
(3)近 10 年内曾获得以下荣誉、奖项、成果
①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②中国青年科学家、中国青年女科学家
③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 1)获得者
(4)经用人单位认定并报省科技厅审定,取得相当于上述成果的同层次人才
4.优秀青年人才
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医学类人才放宽至 45 岁),在自然科学领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符合以下条件
(1)近 5 年来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任意 2 项
①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科研论文被 SCI 一区期刊(中科院分区)收录 2 篇
②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级重点项目 1 项
③作为第一发明人获省级专利奖银奖以上 1 项;或作为第一权利人获得国内发明专利、国际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2 件以上,并已转让、许可、作价投资获利 100 万元以上。
④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第 1)完成省级标准化委员会、省行业主管部门立项的省级标准或省级行业标准 1 项;或主持完成国家重点型号二级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 1 项,并通过项目主管部门验收;或主持培育省级主要农作物新品种 1 个或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 2 个
(2)经用人单位认定并报省科技厅审定,取得相当于上述成果的同层次人才
支持力度
入选“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项目(自然科学领域)”的人才,依据《关于优化整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指导 意见》(黔党办发〔2023〕1 号)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住房保障
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项目入选人才,由所在单位提供人才公寓,并收取较低的房屋租金,引进人才缴纳房屋租金不超过市场租金的10%;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没有人才公寓的,可向同级组织部门申请人才公寓。项目入选人才离开贵州或在贵州购房、退休的,应退出人才公寓。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项目入选人才适当安家费
2.团队支持
经认定的领军人才组建 3 人及以上科研团队(团队成员应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职称)的,经向省科技厅申请,由省科技 厅与其签订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项目合同,明确相关考核指标,省级给予 100 万元团队建设经费,用于开展科研和学术交流
等;用人单位按 1:1 匹配团队建设经费。引进重要团队的,可“一事一议”给予团队建设经费支持
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用人单位应对项目入选人才中的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在研究生招生名额上给予倾斜
3.项目支持
支持项目入选人才围绕我省重点科技攻关领域、重点产业发 展方向,根据省科技厅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申报指南,通过竞争立 项承担省级科技项目,最高立项经费 1000 万元。
4.岗位聘用
项目入选人才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特设岗位进行聘用,由用人单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备
5.推优推先
项目入选人才作出重要贡献的,各市(州)、省委组织部 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等相关部门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相关人才计划(项目)、表彰奖励和先进模范等
6.配套支持
用人单位、各市(州)和各相关部门应制定特殊政策措施, 对项目入选人才担任领导职务、承担科技项目、申请科技资金、申报人才项目、授予奖励荣誉、提供人才服务等作出具体规定, 为项目入选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提供的材料
1.《贵州省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项目(自然科学领域)申报书》(在线填写,签字页签字扫描上传管理系统)。
2.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引进人才全职入职用人单位的证明材料(扫描上传管理系统)。
3.符合人才认定引进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逐页扫描上传管理系统)。
(二)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
1.下载《贵州省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项目(自然科学领域)申报书》“用人单位认定推荐意见”页,完成签章并上传管理系统。
2.认定推荐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包括会议纪要、公示材料等,一并上传管理系统。
3.如申请“一事一议”的,需提交经单位党委(党组)研究通过的“一事一议”需求及相关印证材料。
项目来源
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贵州省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项目(自然科学领域)和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及相应奖励激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huaxi.gov.cn/zfbm/qkxjsj/zcwj_5652401/202307/t20230720_81095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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