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乡村振兴标准化试点项目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待定
产业类别
农业
申报条件
一、项目征集范围
(一)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各地在推进谋划过渡期内和过渡期后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的标准,探索出新的工作方式方法和标准体系等。
(二)持续推进产业和项目发展。使用财政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推进产业和项目发展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三)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一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以农村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农村供水设施建设、农村清洁能源设施、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二是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以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四)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公共服务供给。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驻村工作体系、村民自治实践、乡村法治建设、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农民教育培训、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五)推进农村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促进农村绿色发展。以草原森林河流湖泊生态保护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二、申报条件
标准化试点的主要工作任务为建立标准化工作机制、科学构建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和总结推广经验,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报单位为我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村集体经济等组织,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重视标准化工作,规模、影响力居申报地区前列,正常运营3年以上。
(二)项目应能体现地区和行业特色,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发展潜力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单位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有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或工作制度,有标准化工作经费和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
(四)申报单位3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的通报、行政处分及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申报试点项目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已有的技术成果、工作经验或管理与经验模式具有较强典型特色和试点带动作用;
2.申报单位愿意公开标准体系和非涉密的标准内容,推广本单位标准化经验成果,带动标准化水平提升。
支持力度
今年立项的省级乡村振兴标准化试点项目省市场监管局给予3年建设周期内合计不低于6万元标准化工作补助经费支持,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可按照国家和省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项目管理费用于该项工作。
申报材料
《贵州省省级乡村振兴标准化试点项目任务书》(见附件1)
项目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征集2023-2026年省级乡村振兴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http://amr.guizhou.gov.cn/xwzx/tzgg/202304/t20230420_79154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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