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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 待定
产业类别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申报条件
(一)主要完成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主要完成单位应当是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
2.主要完成单位应当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和推广应用过程中提供重要的技术、设备、经费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关键的组织、管理和协调配合作用;
3.贵州省内单位会员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所推荐(申报)的项目可以是在省内外、国内外(境内外)取得的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成果,但申报材料需附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或业主对该项目的评价证明;
4.贵州省外单位会员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所推荐(申报)的项目应当是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取得的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成果;
5.项目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成果署名单位应当包含项目第一完成单位;
6.第一完成单位应当是贵州省公路学会单位会员,并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二)主要完成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项目总体技术方案的设计中做出重要贡献;
2.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解决过程中做出重要技术创新;
3.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
4.主要完成人应当是贵州省公路学会个人会员,并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三)推荐(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科技成果(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计算机软件以及专利、标准、工法、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等)无论是在项目立项之前或之后取得,其署名均应包含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及其主要完成人,且应与项目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相关性;
2.从项目推荐(申报)截止日计算,技术研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成果等要求项目整体技术必须实施应用一年以上,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生态效益,申报时应提供效益佐证材料和使用单位出具的应用情况证明;
3.工程建设类项目建成并通过竣(交)工验收,经过一年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验收证明的日期为准)生产运营(使用);
4.按规定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须获得相关部门审批,且须获行政审批后应用时间满1年以上;
5.推荐(申报)项目应当具有国家科技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科技行政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结论报告;
6.在推荐(申报)项目之前应当按有关规定完成结题验收、评价(鉴定)工作,并取得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如:评价证书或报告、鉴定证书或报告、评审证书、验收意见、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
7.凡已获得或正在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励及其他行业学会、协会等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不得推荐(申报);
8.推荐(申报)项目不涉及任何保密内容,且不存在科技成果权属争议。
支持力度
理事长办公会议对获奖项目、获奖等级进行审定、批准,公示期结束后以贵州省公路学会的名义向获奖项目的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状和奖励证书。
申报材料
(一)推荐(申报)材料应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牵头组织编制,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贵州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书》;
2.《贵州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
3.据实向学会提交一套齐全、规范的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计划任务书(合同书)与验收证书;属于项目第一完成单位自立课题的,应提供立项评审与内部验收证明材料;
(2)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文件、投产证明或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
(3)研究报告:主要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征、总体技术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已推广应用及取得的效益情况,对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科技进步的意义、进一步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等内容;
(4)科技查新报告:一年以内的查新有效,否则需要重新查;成果达到国际水平的需同时进行国内外查新,且查新后6个月内须完成成果评价(鉴定),否则需要重新查新;
(5)科技成果评价证书:从推荐(申报)截止日期计算,推荐(申报)项目应该具备一年以内省级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或贵州省公路学会等第三方评价机构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评价(鉴定)证书;
(6)用户应用证明:科技成果应经过一年及以上的应用,证明推广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应由直接使用的单位提供,一般不少于2家;
(7)已颁布实施的标准规范:技术指南、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设计图集、省级标准设计图集,国家级工法、省级工法,全国统一定额、地方定额或导则等;
(8)知识产权证明:已取得授权的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等成果;已在国际、国内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国际、国内各级学术会议上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内外出版机构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
(二)报送材料
1.纸质版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版《贵州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 A4,竖向左侧装订,采用胶装),一式两份,要求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
(2)纸质版《贵州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要求公章为原印模。
2.电子版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版材料为已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推荐(申报)书主件和附件扫描件,以及推荐(申报)书和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Word电子版;
(2)每个推荐(申报)项目的电子版材料均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全称)+第一完成单位名称”,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项目来源
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度“贵州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http://jt.guizhou.gov.cn/xwzx/tzgg/202303/t20230306_78378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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