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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计划项目-软科学项目


观山湖区科学技术局 | 待定
产业类别
大数据 5G/移动通信 物联网 电子信息 互联网 航空航天 海洋产业 新能源汽车 医疗器械 生物医药 生命健康 机器人 高端装备 节能环保 生态修复 交通/物流/供应链 农业 文化创意设计 新能源与节能 新材料 高技术服务 军工业 电子商务 建筑业 软件 集成电路 云计算 区块链 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政策引导计划项目(含软科学项目)。项目突出产学研协同创新,针对产业关键技术和社会公益性需求开展科技攻关。产业关键技术主要支持农业、工业、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以及矿产资源开发、旅游产业化、医药等产业领域项目,主要考核产值等经济效益指标;社会公益性研究主要支持农村和社会发展(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领域,主要考核提升健康水平、论文发表数等社会效益指标。支持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的软科学研究。
二.项目内容要求
1.政策引导计划项目(含软科学项目)
1.1 项目注重攻克解决产业和社会公益领域的共性技术,以及对提升产业发展或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和影响。
1.2 申报支持项目须准确选择支持领域方向,明确项目实施的服务对象及其应用场景,确保内容真实完整、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研究目标及考核指标明确合理。
1.3 凡涉及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研究,严格遵守国家生物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
1.4 申报项目名称不必与选择的支持方向保持一致,可根据研究内容自行命名,但应统一按照“XXX研究(研发、研制)”的格式规范命名,其中“XXX”指项目研究涉及的技术、产品或装备等。严格按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确保项目申请经费与研究任务及体量相当。
1.5优先征集类别:
1.5.1 先进制造与绿色低碳新能源产业。围绕观山湖区“一主一特”主攻方向,支持电子信息制造、生态特色食品、智能制造、中高端装备制造、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新材料、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开发与试点示范、碳中和、氢能产业核心技术、氢能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和相关新能源产业科技创新。
1.5.2 大数据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支持“大数据、物联网、元宇宙、应用软件、工业软件、嵌入式软件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和推广。
1.5.3 现代农业。围绕观山湖区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的技术需求,助力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重点支持特色产业开展新品种选育、种植业绿色高效生产、畜禽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生态食品加工、农业信息化等方面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集成示范和应用推广。
1.5.4大健康产业。智慧医疗、远程医疗、互联网+医疗、基因工程、健康养生、食品安全、药品安全、新医药技术攻关等。
1.5.5 社会发展与民生领域。支持水污染防治、固废处理、大气治理、磷石膏无害化资源化利用、节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人口健康与医疗卫生、城镇化与智慧城区、科技扶贫开发与村(镇)集体经济发展、公共安全及防灾减灾救灾、消防、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开展的科技活动;支持先进技术在文化、教育、旅游、体育、妇女儿童、残疾人、道路交通等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研究及示范;支持科普平台和基地建设;支持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的软科学研究。
三.项目考核要求
1.经济指标。与2020年或者实施项目之前相比,2024年年度新增销售收入、利税,用户数量及市场占有率增长,是否对市场竞争力的提升产生作用(适应市场需求、打破市场垄断等);重大工程或重点企业应用情况;其它反映经济效益的指标。
2.社会效益指标。与2020年或者实施项目之前相比,2024年带动就业、增进健康、减灾情况;对国家安全、人民健康、环境保护、生态修复、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等社会发展领域产生的积极作用和影响;其它反映社会效益的指标。
3.科技指标。与现有技术(工艺、材料、产品和服务)相比,性能参数等指标/状态的变化情况;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知识产权申请(登记)、授权情况;高质量论文等数量;博士及以上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数量。
四.征集对象
符合《观山湖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申报单位,其中,企业需依法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统计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
(一)优先对象
1.省级明确的我区创新政策落地示范培育企业项目
2.我区聘用的研发项目科技特派员与辖区合作企业共同申报的项目。
3.对观山湖区产业发展科技支撑效果明显,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有一定基础的科技项目。
4.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或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的产学研项目。
5.将专利技术或科技奖的成果在观山湖区进行实施转化的项目。
6.通过贵州省科技型企业备案或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7.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自主筹集前期研发经费投入的能力,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和设施设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8.建有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占比高于5%的企业。
9.近三年年度区级经济贡献达50万以上,近三年带动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人数10人以上的企业。
10.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的记录。
(二)不征集对象
1.不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发展政策的项目。
2.一个申报主体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或课题,承担有观山湖区科技计划项目且还未验收的单位或课题组的项目原则上不征集。
3.国家机关牵头或参与申报的项目
4.有不良诚信记录,并在2021年1月1日以来曾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列入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2022版)的单位和项目。
支持力度
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择优遴选、无偿资助、分档支持的方式。根据项目研发任务及体量,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5万元/项,但不超过80万元/项;其中,科技人才项目、软科学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登录项目管理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观山湖区科学技术局审核。
2.征集项目通过形式审查后,申报单位需在项目管理系统中在线合成带正式水印的《观山湖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观山湖区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观山湖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及所需的其他附件材料,按顺序打印装订成册(3份、A4纸双面打印、纸质封面、胶装),于2022年8月26日17:00前报送至观山湖区科学技术局(观山湖区石林西路贵州省地质科技园3号楼203),逾期不予受理。
征集项目有推荐单位的,需由推荐单位在纸质资料上签字盖章后报送。
项目来源
观山湖区202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征集指南 http://www.guanshanhu.gov.cn/xwzx/tzgg/202207/t20220714_75548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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