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08.15-2025.08.21),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质疑者,可口头、书面、电话或当面向修文县纪委县监委、修文县财政局、修文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受理单位将对反映人及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修文县纪委县监委 0851-82322308
修文县财政局 0851-82322276
修文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0851-82363860
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82328494
附件:贵州省2025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公示表(第4期)
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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