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下午好,欢迎来到知域网!
免费注册
24小时服务热线:18275351089

基础研究计划面上项目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 2025-07-22 - 2025-09-09
产业类别
大数据 5G/移动通信 物联网 电子信息 化工产业 低空经济 互联网 航空航天 海洋产业 新能源汽车 医疗器械 生物医药 生命健康 机器人 高端装备 节能环保 生态修复 科研单位 公共服务 贸易 交通/物流/供应链 金融业 传统服务业 农业 文化创意设计 其他 新能源与节能 新材料 高技术服务 军工业 电子商务 科技中介 传统实业 电子竞技产业 现代服务业 汽车制造业 采矿业 建筑业 产业园 软件 集成电路 云计算 区块链 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须为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为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2025年3月31日)。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等基础条件,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机构健全,运行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
3.事业单位须独立核算项目经费,设立专账以确保专款专用。企业须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投入且按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并在管理系统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军工企业除外),需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以向统计部门报送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数据为准进行如实填报,并上传附表至管理系统。
4.联合申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牵头单位须与参与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和约定各方责任、目标任务、经费分配,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成果权益归属等,并将完整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
5.2024年1月1日以来曾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不得申报。
(二)项目申请人基本要求
1.项目申请人须是申请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发的科技人员,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投入,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严禁挂名申报。公务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2.项目申请人须是申报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且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劳资和人事关系的工作单位进行申报。如确因项目实施需要,申报单位将非本单位全职在职人员作为项目申请人的,须与其签订同项目执行期相适应的兼职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需明确合同或协议签署时间和约定工作时间、任务等,并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
3.申请人已退休或在项目实施期内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需申报,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材料(如返聘、延迟退休等),并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
4.项目申请人限定为1人,每位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青年引导项目、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计划项目除外)。
5.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年龄在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且未主持过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青年科研人员。
6.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通过其在职的单位申请项目。
7.须符合指南对项目申请人、参与人员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三)不得申报或不予重复立项的情形
1.项目研究内容不属于自然科学领域的。
2.不得把在研或已验收财政科技项目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在不同年度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或推荐。一经发现有此类情况,按照规定将项目申请人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财政科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中央财政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下同);贵州省财政科技项目(包括基础研究计划〔含自然科学类,原科学技术基金,原联合基金〕、科技支撑计划、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省级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下同);其他省(市、自治区)级科技项目。
所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是基于前述财政科技项目渠道资助项目提出的,项目申请人须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3.项目申请人将申请2025年中央财政科技项目的研究内容,用来申报2026年贵州省财政科技项目的,务必在2026年贵州省财政科技项目申请书中说明;若获得2025年中央财政科技项目资助的,2026年贵州省财政科技项目将不重复立项。
4.申报截止日前,项目申请人主持的贵州省财政科技项目到期未验收或申请延期的,或主持在研贵州省财政科技项目(含主持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合计2项(含)以上的,或已获得2025年贵州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资助的(青年引导项目除外),均不得再申报。
二、项目定位
支持科研人员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需求,开展自由探索、自主选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三、目标要求
(一)科技产出
面上项目须产出1篇三区及以上SCI收录论文;
鼓励在国内主办的期刊上发表,中国科技卓越行动计划的领军期刊对等一区,重点期刊对等二区,梯队期刊对等三区。
(二)社会预期效果
鼓励项目申请人根据研究内容,从以下方面自行选择设定。
1.科学价值。在推动科学规律发现、促进科学技术研究进步等方面预期贡献。
2.人才培养。项目预期培养研究生、专业人才以及研究团队等情况。
3.学科贡献。项目成果在健全学科体系、提升学科整体水平等方面的预期作用。
4.社会影响。项目成果在科技、经济和社会(如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人民生命、科学文化、持续性社会影响)等方面预期成效与效益。
支持力度
面上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项,实施周期3年。(实施周期从2026年1月1日算起)
申报材料
通过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进行无纸化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未注册账号的单位或个人,需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进行账号注册并登录管理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使用账号的单位或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按要求补充相关信息后申报。
(二)申请书填写
项目申请人登录管理系统,根据通知和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和上传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项目申请人对项目申报负全责,须逐项检查类别、名称是否一致,避免出现材料缺失、页面不清晰、文件无法打开等问题,确保申报内容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面上项目属于省级一般项目,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实行项目经费“包干制”,申报时不需要编制详细经费预算书;重点项目按照贵州省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相关管理要求执行,填报详细经费预算书。
(三)申报单位线上审核
申报单位应及时登录管理系统,完成在线审核和提交。对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下载申请书单位盖章页,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并在线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若在立项前有负责人调离等重大变动情况,应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和省科技厅报告。
项目来源
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贵州省基础研究计划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kjt.guizhou.gov.cn/xwzx/tzgg_73876/202507/t20250721_88317525.html
* 版权与免责声明:转载的文章遵循原作者的版权声明,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我们将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转载文章,如果我们转载的文章不符合作者的版权声明或者作者不想让我们转载您的文章的话,烦请提供相关信息联系18275351089,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线
商标顾问
顾问五
顾问三
专利顾问
顾问六
版权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