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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待定
产业类别
生物医药 生命健康
申报条件
一、申请资格要求
1. 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8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申报单位在正式报送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二、水资源循环利用新技术研究及应用
研究内容:(1)生活节水与污水再生利用:研究生物膜、膜生物反应器、催化氧化技术、复合肥料、储能技术等一体化技术攻关,研发适合不同规模人群的饮用水净化、生活污水资源化的撬装式成套设备,实现项目示范区生活废污水基本全回用的目标。研究城镇生活节水器具的推广激励机制,创新城乡生活水价和生活节水政策,加速城镇生活节水器具的普及。选择千人、万人、十万人规模的乡村、城镇,开展饮用水净化、生活节水和生活污水再生回用的技术集成应用,实现城镇节水和综合利用的创新示范;(2)海水淡化:研究节能降耗膜材料、高性能膜组件、浓海水资源化等关键技术,集成海水预处理、海水淡化、浓海水梯级利用、淡化水资源化新产品、余热与废物循环利用等技术系统,实现海水资源化与污染近零排放整体技术方案。将淡化海水纳入区域水资源综合配置体系,研究促进淡化水利用的城市水资源配置政策,研究参照工业用水价格的利用淡化水价,研究引入淡化水的城市供水管网政策与饮用水补贴价格。选择临海工业聚集的城市或大岛,开展整体技术方案与政策、价格等集成示范。
考核指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节水技术方案,实现项目示范区用水效率提升10%,用水总量零增长,新鲜淡水资源取用量降低10%。
有关说明:由水利部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公布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的通知》(国科办社〔2018〕5号),分别会同北京市科委、山东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推荐,依托科技部、水利部正式公布的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进行申报,落实《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提出的海水淡化利用、生活废水循环利用等创新试点科技任务。试点地方政府需出具书面证明文件,承诺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和经费配套措施。
拟支持项目数:共不超过4个项目。
支持力度
本专项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3年。2018年拟支持定向择优项目数不超过4个,国拨经费概算不超过1亿元。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对于企业牵头的应用示范类项目,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除有特殊要求外,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6个,项目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10个。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冬奥”、“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2018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8/201804/t20180411_1390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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