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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重点专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待定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 医疗器械 机器人 高端装备 科研单位 集成电路
申报条件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三、鼓励青年科技工作者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强化目标导向、需求牵引,积极牵头申报青年科学家项目及其他项目(课题),大胆探索新路径、新方法,更好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实现。
四、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五、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8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六、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七、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八、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九、具体研究方向包含:
1. 共性关键技术
1.1 滚动轴承基础物理参数检测技术(青年科学家项目);
1.2 滚动轴承装配基础与智能装配方法(青年科学家项目);
1.3 高功率密度液压元件摩擦副寿命预测与延寿设计(青年科学家项目);
1.4 高性能液压阀性能在线监测与智能控制(青年科学家项目);
1.5 齿轮传动系统多维信息感知及智能运维(青年科学家项目);
1.6 基于二维材料的柔性应变传感器阵列(青年科学家项目);
1.7 高灵敏磁电阻传感器(青年科学家项目);
1.8 高灵敏MEMS 三维电场传感器(青年科学家项目);
1.9 硅基厚金属膜制造工艺基础(青年科学家项目);
1.10 分布式独立电液控制系统关键技术;
1.11 工业测控高精度硅基压力传感器关键技术;
1.12 工业机器人减速器状态监测传感器关键技术;
1.13 开放式数控系统安全可信技术;
1.14 智能网联工业控制安全一体化增强技术;
1.15 典型流程工业信息安全防护关键技术。
2. 示范应用
2.1 动力系统关键传感器开发及示范应用;
2.2 动力电池组控制安全传感器开发及示范应用;
2.3 医疗影像装备关键传感器开发及示范应用。
支持力度
2021年指南按照共性关键技术类和示范应用类,拟启动18个项目,安排国拨经费总概算约1.8亿元(其中,方向1.1~1.9为青年科学家项目,国拨总经费不超过4500万元)。为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投入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的技术创新,在配套经费方面,共性关键技术类项目(非青年科学家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
经费比例不低于1:1;示范应用类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2:1。鼓励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
申报材料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
1.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3.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4.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项目来源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312/4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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