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资助以下5个领域: 1. Transient astronomical events and Deep Survey science,申请代码1请选择A15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2. Materials science and nanotechnology for addressing environmental, climate change agricultural, food and energy issues,申请代码1请选择E01、E02、E03下属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3. Renewable energy, including smart grid integration,申请代码1请选择E06、E07下属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4. Water treatment technology,申请代码1请选择E10下属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5. Simulation and big data analytics for advanced precision medicine and public healthcare,申请代码1请选择H2303。 请注意,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合作者应符合各国资助方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各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注:该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