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1.绿色科技(Green Technologies) 能源绿色生产、存储、输送及分配,推动清洁技术的应用以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治理(development of green sources of energy generation, storage and transmission and distribution as well as promotion of the use of clean technologies)。申请代码1请选择B09、E06、F03下属申请代码。 2.纳米科技(Nanotechnology) 申请代码1请选择B05、E02、E05、F01、F04下属申请代码。 3.计算科学(Computing sciences) 增强现实、人工智能、量子计算(Augmented/Virtual reality,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Quantum Computing)。申请代码1请选择A24、B03、F06、F02下属申请代码。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巴方合作者应符合P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PSF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四)合作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五)更多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说明请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四)《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