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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待定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 电子信息 航空航天 科研单位 新能源与节能 新材料 集成电路
申报条件
一、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见附件1)。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三、鼓励青年科技工作者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强化目标导向、需求牵引,积极牵头申报青年科学家项目及其他项目(课题),大胆探索新路径、新方法,更好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实现。
四、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五、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8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六、特邀咨评委委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七、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八、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九、具体研究方向:
1.月球内部圈层结构与演化过程的研究;
2.空间超冷原子奇异物理性质研究;
3.新型空间高能辐射探测的重要科学问题研究;
4.天体爆发现象的高能辐射研究;
5.多源卫星数据在轨智能融合理论与方法;
6.基础三维无源元件的单片高集成度自卷曲技术;
7.电磁矢量高分辨成像理论与系统研究;
8.红外微分体制和硅基单片集成的探测芯片技术;
9.面向宽温域功能器件的连续组分外延薄膜技术与材料;
10.面向半导体集成的铁电调控新功能器件;
11.生物过程启示的陶瓷材料室温制备关键科学问题;
12.大尺寸异形构件的热防护材料及其制造技术;
13.劣质地下水改良的原位调控理论与技术研究;
14.中国东部深层高温地热的形成机制、分布特征和资源评价;
15.富氦天然气成藏机制及氦资源分布预测技术;
16.火星的宜居环境和生命信号探索研究;
17.空间微重力燃烧的基础性研究;
18.空间环境中新材料制备原理与特种成形技术;
19.空间胚胎发育和生命孕育研究;
20.日—地和日球层边界探测中的重要科学问题;
21.基于范德华外延—剥离转印的半导体器件制作新方法;
22.基于声波新原理激励小型化天线技术;
23.具有开放扩展架构的模块化移动终端技术;
24.超铺展液滴调控技术用于高效农药利用的基础研究;
25.高灵敏高速高温超导单光子探测材料与器件;
26.稀土基新型电子相变半导体与敏感电阻器件;
27.分布式光纤地震成像与反演的关键技术及应用研究;
28.南极冰下复杂地质环境多工艺钻探理论与方法;
29.高铁地震学研究;
30.高通量培养筛选鉴定健康相关微生物的关键技术;
31.空间领域青年科学家项目;
32.电子信息领域青年科学家项目;
33.材料领域青年科学家项目;
34.地学领域青年科学家项目。
支持力度
2021年本重点专项将围绕空间、电子信息、材料、地学及生命等5个领域方向部署项目,优先支持34个指南方向(其中包括4个青年科学家项目指南方向)。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项目,仅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同时支持2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再择优继续支持。每个青年科学家项目指南方向支持不超过5项项目。2021年度本重点专项拟部署项目的国拨概算总经费为6.37亿元(其中拟支持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超过20个,国拨总经费不超过8000万元)。
申报材料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二、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三、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四、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来源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请复制链接至网页浏览器地址栏打开)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329/4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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