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民返乡创业一次性补助相关工作要求,经政策宣传、个人申请、镇(街道)初审、区级复审,现对符合申请2025年农民返乡创业一次性补助18人的情况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7日(2025年6月23日-6月29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疑问者,可电话或书面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人应使用真实姓名、身份和联系地址。我局对反映人及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0851-85902859
附件:观山湖区2025年农民返乡创业一次性补助明细表.xlsx
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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