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主管部门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申报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间 | 补贴制度文件 |
| 1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户 | 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为基础依据;对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际种地农户,暂不予补贴。以下情形不予补贴:一是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 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二是已转为林地、草地的耕地,既种植园林水果、饲草、花卉苗木、林地的耕地(间作、套作粮油作物和蔬菜的耕地除外);三是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 非农业征(占)用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四是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五是抛荒一年(上年10月至当年9月)以上的耕地,取消2025年补贴资格。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村委会负责基础数据核实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农村承包地确权信息,负责基础数据核实、汇总报送、政策宣传解释,反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基础数据审核汇总,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交发放清册,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惠农“一卡通”集中统发到户。 | 一年一次 | 原则上于2025年6月30日前发放到位 |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 《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财农〔2024〕4号)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印发贵州省农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24〕16号) |
| 2 |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定额补贴 | 农户购机、申请补贴、审核验机、补贴发放 | 按需发放 | 申请之后40个工作日 | 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24〕35号) |
| 3 | 厕所革命奖补 |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 当年度新(改)建农村厕所农户 | 各地结合分解下达的中央、省级改厕奖补资金,自行确定补助标准。 | 县级组织制定改厕方案,确定补贴对象、标准和依据,规范资金发放程序,新(改)建户厕通过县级验收后,采取“一卡(折)通”直接发放补贴。 | 一年一次 | 完成县级验收后 |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基〔202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