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相关要求,为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质效,确保培训机构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进行,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顺利实施,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培训机构。
一、项目概况
(一)培训任务: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100人,常规班2个,其中:粮油产业班1个,50人;蔬菜产业班1个,50人。
(二)资金预算:单价2800元/人,总价不超过28万元。
(三)培训方式:集中培训、现场实操及后续跟踪服务。
二、遴选方式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对照资质要求和申报条件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和各项指标进行初审,符合遴选条件的机构进入评审环节,由评审组对照评分项目进行综合评分,以综合评分最高的培训机构,作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
三、资格条件
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三)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四)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五)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当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
(六)其他要求
1.承担过高素质农民培育、有学员组织管理能力,有丰富的农民教育培训经验、行之有效的农民教育培训管理模式。
2.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培训机构无不良征信记录。
3.培训机构有良好的后续跟踪服务能力,有稳定的后续培育指导团队、具有能指导和解决实际生产技术问题等培训后续跟踪服务能力的师资及指导团队。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5年9月4日—9月10日
2.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培训机构填写报名表(附件1),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290914625@qq.com。
(二)现场评审
1.评审时间:2025年9月12日 上午10:00
2.评审地点:白云区农业农村局(白云区行政中心三期1209会议室)
3.评审方式:
(1)资格初审。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参加报名的培训机构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初审(附件2),符合条件的,进入综合评分环节。若符合条件的机构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公告组织遴选。
(2)综合评分。通过资格初审的培训机构,由评审组对照评分项目进行综合评分。
(3)需提供资料:培训机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及相关资
质证明;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其他印证资料:对照评分项目自行拟定(附件3)。
(三)结果公示
根据现场评审综合评分结果,按分值由高到低确定拟入选培训机构名单,并将结果公示在白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名,区农业农村局在接到质疑文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四)签订协议
公示期结束后,根据评审结果及公示情况,与最终确定的培训机构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五、其他要求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培训机构资格:
(一)培训机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能按时参会的;
(二)资料未按照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
(三)存在私自转让培训资质或近两年培训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现象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四)近三年被列入贵州省高素质农民培育质效评价不合格名单的培训机构。
附件:1.《贵阳市白云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公开遴选培训机构报名表》
2.《贵阳市白云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公开遴选培训机构资格审查表》
3.《贵阳市白云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公开遴选培训机构综合评分表》
4.《报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