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下午好,欢迎来到知域网!
免费注册
24小时服务热线:18275351089

“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待定
产业类别
高端装备 科研单位 其他
申报条件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三、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四、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五、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六、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七、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八、项目基本要求
1.国内外需求迫切,目标仪器设备应用单位明确且具有代
表性,相关原理、方法或技术已取得重要突破,能形成具有自主
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核心部件与科学仪器产品。
2.目标核心部件与仪器设备整体设计完整、结构清晰合理,技术路线(含软件开发)可行,工程化方案、应用开发方案可操作性强;项目质量管理和产业化策划、企业资质和能力、知识产权和利益分配等非技术内容可行。
3.拥有本领域的核心关键人才,且具有相关理论研究、设计、工程工艺、系统集成、应用研究以及产业化研究等相关方面结构合理的人员队伍。
4.对核心部件类项目:原则上承担单位主营业务为核心部件生产企业,项目实施后能够获得全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就绪度达到9 级,并在相关仪器主要生产企业得到广泛应用,形成一定市场规模,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5.对仪器整机类项目:根据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的自身规律,每一个项目应包括仪器开发(含软件开发)、应用开发、工程化开发(含可靠性开发)和产业化开发等类型工作。除仪器设备开发单位外,产业化单位、应用单位也应从项目设计开始,全程参与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项目验收时,目标仪器技术就绪度达到8 级,可形成一定市场规模,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6.承担仪器开发任务的单位,不得同时承担应用开发任务。
九、企业牵头承担项目的基本要求
1.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1 年以上,具有较强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和产业化能力,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达到同等条件;
3.项目与企业重点发展方向相符;
4.与项目参与单位具有前期合作基础;
5.与项目参与单位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明确任务分工、专项经费分配、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及利益分配机制;
6.企业投入的自筹研发经费与国拨经费投入比例不低于1:1。自筹研发经费和国拨经费均应用于项目研发活动,不得用于生产线、厂房等产业化能力建设。
十、具体研究方向:
1. 高端通用仪器工程化及应用开发
1.1 四极杆飞行时间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2 四极杆离子阱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3 低温强磁场综合物性测量仪;
1.4 聚焦离子束/电子束双束显微镜;
1.5 高性能流式细胞分选仪。
支持力度
拟支持5 个高端通用仪器工程化及应用开发任务,经费总概算约为1 亿元。
申报材料
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申请时,除按要求提交共性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供如下附件。
附件1:项目目标开发产品总体结构简图;
附件2:项目工程化策划方案;
附件3:产业化策划方案;
附件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联合申报与组织实施协议书(建议稿);
附件5:相关附表:
附表1 项目牵头单位基本信息;
附表2 目标仪器国内外相关企业现状;
附表3 目标仪器国内外主要指标对比表;
附表4 项目成果与考核指标;
附表5 核心关键部件/模块信息表;
附表6 技术就绪度(TRL)补充说明;
附件6:项目牵头单位相关资料;
附件7:自有货币资金证明或其他自筹资金来源证明。
项目来源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00327/3273.html
* 版权与免责声明:转载的文章遵循原作者的版权声明,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我们将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转载文章,如果我们转载的文章不符合作者的版权声明或者作者不想让我们转载您的文章的话,烦请提供相关信息联系18275351089,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即买即用
签署合同
确认后放款
支持线下
安全交易

贵州中企联合信用认证有限公司 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金融大厦20楼4号 备案号:黔ICP备2024040035号-1

线
商标顾问
王明
18254754867
刘杰
15086554531
专利顾问
姜江
18257469584
版权顾问